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全民健身中心消防工程(二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全民健身中心消防工程 已由 博州发改委 以 博州发改【2013】63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全民健身中心、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部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及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全民健身中心消防工程
2.2 建设地址: 博乐市北京南路以东,州公安局办公楼南侧
2.3 建筑规模:29287.82㎡
2.4 工程投资额: 2121.64万元
2.5 本工程招标的范围:施工图纸中消防系统设施设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及系统验收需要完善的内容。 (另外包括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贰级及以上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贰级 资质, 类似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评标办法设定招标控制价的综合评估法(清单计价)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05 月 13 日至 2013 年 05 月 17 日(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http://www.xjztb.net)报名。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3 年 05 月 18 至 2013 年 06 月 06 (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10 时至 14 时,下午 16 时至 1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驻博招标小组办公室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若采用资格预审,则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 元,售后不退。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博尔塔拉报、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上同时发布。
2013 年 0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