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综合楼消防工程,己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卢氏县人民检察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NZC-ZB13181
2.2建设地点:三门峡市卢氏县莘源西路北侧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2.4资金来源:中央投资
2.4投资总额:约60万元
2.5工 期: 70日历天
2.6质 量:达到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能力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且具有2010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需携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
4)2010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三者之一);
5)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6)省外进豫企业还需提交《进豫备案介绍信》(具体备案手续请查阅“豫建建(2009)31号文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报名企业须提交所在地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外地、市企业须提交企业所在地(外省企业为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介绍信、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7)其他:投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收存复印件一式肆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2013年5月13日至2013年5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卢氏县住建局五楼) 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0元,中标投标人不退还图纸;未中标投标人交回图纸后退还押金。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 万元整(¥10000.00 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发布。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