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工商局综合服务场所消防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投资[2011]8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龙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龙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承包人。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岩市新罗区曹溪镇西洋村、东肖镇洋潭村,龙腾路与金鸡路交叉口西北角。
2.2. 工程建设规模:龙岩市工商局综合服务场所总建筑高度67.2米;建筑面积约为1469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91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772平方米。消防工程造价为3559996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龙岩市工商局综合服务场所消防工程,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预算控制价及其编制说明和施工图纸。
2.4工期要求:工期与主体同步,前期预埋与混凝土施工同步,主体工程结束时消防安装也同步结束。(如因大楼配电房供电滞后导致消防工程无法组织验收时,中标单位应提前准备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待通电后及时调试并在一个月内完成消防竣工验收手续)。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2)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足够资金、人员、机械设备的独立法人企业;
(4)投标人须在龙岩市建立信用档案。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B”字头安全合格证书,且目前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任务;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应具备一项自2008年05月 2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施工过的消防工程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4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消防工程或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35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消防工程。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05月10 日至规定的开标日期前登陆龙岩市建设工程招标信息网(http://www.ly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从网上下载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等材料)或于 2013年05月 10日至开标时间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 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3 时 00分至 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龙岩市登高西路金茂领秀城3#楼3梯1505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评标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采用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形式存入指定帐户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陆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 05月21 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 龙岩市人民广场市政府西附楼四楼龙岩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交纳有效凭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核验登记,若是授权委托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开标会开始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均为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7.1.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龙岩市招投标信息网(WWW.LYZB.GOV.CN)及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