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宝山区淞南镇逸仙路地块商品房项目(盛世宝邸--商业街1#~7#楼、道班房、超市卖场、地下车库)已经批准立项,并已向上海市有关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的报建手续,现施工总承包招标已完成。本次招标内容是宝山区淞南镇逸仙路地块商品房项目(盛世宝邸--商业街1#~7#楼、道班房、超市卖场、地下车库)消防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本工程批准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100%,现已落实。
2、本工程建设单位是上海宝邸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提供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
3、宝山区淞南镇逸仙路地块商品房项目工程的土建正在施工,现进行消防系统工程的专业分包招标,拟由符合以下条件且信誉良好的投标人就本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应专业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及以上资格。
(3)具有经上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诚信手册。
(4)具有同类系统施工和管理经验,且信誉良好。
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应自2013年5月8日至2013年5月14日,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诚信手册(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按如下地址向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各投标人须支付工本费,金额为每本人民币1000元。
4、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2013年5月29日下午13时30分)以本单位支票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开标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形式:以支票、汇票、银行保函、转账等其他方式一次性汇入招标代理单位帐户: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16052-00001187157上海银行福民支行,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认为自动放弃取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法定资格。投标保证金将在本工程施工合同签定后5日内返还各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