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夏城乡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委托,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宁夏血液中心迁建项目后勤楼及门房、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室外工程施工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批准宁夏血液中心迁建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宁发改审发[2012]460号)批准建设,实行代建制管理。项目使用单位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血液中心,代建单位宁夏城乡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批准总投资6024.23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财政拨款和自筹,现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NXITC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以东、纬十二路以南,西邻在建的自治区儿童医院。总建筑面积11845.6平方米,其中行政业务楼10389.7平方米,后勤楼1154.6平方米,门房47.7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泵房207.6平方米及室外道路广场、大门围墙、绿化景观、水暖电管网等。
2.2招标范围:宁夏血液中心迁建项目后勤楼及门房、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室外工程施工,具体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财务要求:2011年(或2012年)财务报表,要求盈利;业绩要求: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框架结构,面积3000平米以上的公用建筑);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履约能力强;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必须提供一级建造师)(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外地施工企业须先注册分公司后办理进宁备案,未办理分公司进宁备案证的,不得参与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建设工程信息网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