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宁城县巡特警及刑警业务技术用房消防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城县公安局,建设工程款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宁城县巡特警及刑警业务技术用房消防工程;
2.建设内容:技术用房建筑面积6620㎡,七层,框架结构(详见施工图纸);
3.招标范围:消防设施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初步设计等);
4.建设地点:宁城县天义镇;
5.工期:120日历天;
6.投资估算价:人民币8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的专业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须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提交资料
1、本项目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本项目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注册建造师的消防专业考试合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贰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报名时须提交企业的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为本公司所属人员的证明材料,并由企业法人或项目经理携带身份证,法人证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报名。
4.提交宁城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5. 提交投标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无违反劳动用工、拖欠用工报酬和社保费证明材料及宁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违反劳动用工、拖欠用工报酬证明材料。
6、提交投标企业所在地安监部门及宁城县安监部门出具的无安全生产事故证明材料。
7、自治区以外企业需到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方可报名。
五、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6日至2013年5月10日,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周六、周日不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宁城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心(宁城县委党校六楼6011室)
3.联系人:姜益多 联系电话:0476-4255076
六、联合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投标单位报名合格后可参加联合资格审查,联合审查时间:受理时间2013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逾期不再受理。
2.联合审查地点:宁城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心(宁城县委党校六楼6011室)
3.联系人:姜益多 联系电话:0476-4255076
4、联合资格审查须提交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贰份,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外进企业备案手续。本项目注册建造师证,消防专业考试合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手册,安全员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开标时间
1.通过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后,请于2013年5月14日至2013年5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宁城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心(宁城县委党校六楼601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开标时间计划定于2013年6月20日。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宁城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心(宁城县天义镇铁东区大宁路南段西侧宁城县委党校六楼6011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内蒙古政府采购网》《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网》同时发布。
宁城县公安局
宁城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心
2013年5月3日
宁城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心
201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