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胶州市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救援器材、消防器材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SITC-09136604
2、项目名称:救援器材、消防器材项目
3、项目内容
第一标段:救援器材一批;
第二标段:消防器材一批。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500000元,其中第一标段800000元,第二标段700000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5.3代理商须提供“﹡”产品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唯一授权书原件;
5.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胶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zggzyjyzx.gov.cn,下同)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自2013年4月28日起至2013年5月9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西楼附楼二楼);
联系人:王刚 电话:0532-82205638 传真:0532-82206571
电子邮箱:wang01071121@163.com
地 址:胶州市北京路58号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购买招标文件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汇至以下账户:
账户:王刚
账号:9020 7044 0016 2003 92225
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新城分理处
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8、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在2013年5月10日17:00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按照以下联系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9、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交纳金额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每个标段需缴纳人民币7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且必须在2013年5月16日16:30时前到账。
9.2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的形式交纳,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否则其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账号:9020 7044 0201 0001 8366
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新城分理处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13年5月20日13时30分起至14时00分止。
地点: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西楼附楼二楼第2开标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