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铁二号线FAS系统消防检测项目已获批准立项,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南京地铁二号线FAS系统消防检测项目(招标编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将进行资格预审,招标人对向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独立法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的资格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才能参加正式投标。
现将资格预审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工程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故需定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检测公司进行检测,保证系统功能可靠。
3.招标范围
3.1 标段划分情况
南京地铁二号线FAS系统消防检测。
3.2 招标内容
消防年检的工作范围为:南京地铁二号线车站、主变、车辆基地、停车场、OCC的消防设施,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七大系统。消防检测工作内容如下:
1) 按一定的抽检率检测各系统设备的功能。
2) 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3) 复检,直到设备满足消防使用要求。
4) 出具完整准确详细的检测记录,存档备查。
5)出具完整详细的检测报告。
招标人保留对招标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4.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4.2 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汇率以申请文件接收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2、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不一致的,以实收资本为准);
4.3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消防及电气安全检测资质,且必须为南京市消防支队认可企业;
4.4 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消防检测资格证书;
4.5 业绩要求:申请人须提供2010年以来承接的类似检测业绩;
4.6 财务与信誉要求:申请人的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提供2009、2010、201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4.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 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1) 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 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4.9 其他。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
5.2 获取时间:自2013年 4 月 25 日起至2013年 5 月 3 日止, 每天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3 获取地点: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12室,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4 售 价:每本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