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X-2013063)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组织机构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进行澄清和说明,凡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一、若是联合体投标,除牵头人须按招标文件第16页10.13款资格审查资料需提供的原件资料外,其他成员也需提供10.13款中(1)--(2)项的原件资料。
二、增加消防、强电分部工程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务处
核 备:长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