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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综合楼消防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3-04-2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消防天下    浏览:225    
核心提示: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能承担本项目的相关资质。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综合楼消防改造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内容为就业指导中心综合楼消防改造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能承担本项目的相关资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15日2013年4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长春市贵阳街287号)携带营业执照原件( 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项目经理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5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1.0%的投标保证金。
 
 
标签: 消防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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