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宁夏教育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2】48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使用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代建单位(招标人)为宁夏新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消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综合楼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19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25216㎡;考试院为框架结构,地上4层,建筑面积3836㎡;服务楼为框架结构,地上4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2896㎡;
招标内容:消火栓、自动喷淋、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工程;气体灭火系统工程;
建设地点: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以北、宁夏国土资源技术服务综合楼以东;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4 月 17 日至2013年 4 月 23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报名,同时上传“四证一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等复印件)。
4.2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13年 4 月 24日至2013年 4月 28 日,登录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应真实有效,招标人与代理机构将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5.开标时间地点:
5.1招标编号:NXBF-2013-053;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3年 5月15日上午8:30时;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日报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