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桥头消防大队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
采购编号: |
DGQTC2013.17(消防器材)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专用设备\消防设备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5.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5.1.2 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供应保障能力; 5.1.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5.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5.3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采购文件公示开始时间: |
2013年04月11日 09:00 |
采购文件公示截止时间: |
2013年04月17日 17:00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
2013年04月11日 09:00 |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
2013年04月30日 17:00 |
获取文件地址: |
东莞市桥头镇桥光大道(桥头段)3号桥头镇行政办事中心财政分局二楼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0.00 |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3年05月10日 14:30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3年05月10日 15:00 |
文件递交地址: |
东莞市桥头镇桥光大道(桥头段)3号桥头镇行政办事中心财政分局四楼会议室 |
开标时间: |
2013年05月10日 15:00 |
开标地址: |
东莞市桥头镇桥光大道(桥头段)3号桥头镇行政办事中心财政分局四楼会议室 |
采购人名称: |
东莞市公安消防支队桥头大队 |
采购人地址: |
东莞市桥头镇工业路南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东莞市桥头镇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东莞市桥头镇桥光大道(桥头段)3号桥头镇行政办事中心财政分局二楼 |
经办人名称: |
邓栩钧 |
联系电话: |
83340578 |
分包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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