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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工业大学教师公寓消防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3-04-09     来源: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    作者:消防天下    浏览:257    
核心提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工业大学教师公寓消防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下达辽宁省2011年第一批省属基本建设自有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11]4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沈阳工业大学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沈阳工业大学教师公寓消防工程(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
2.2工程规模:
2.3合同估算价为    万元。
2.4招标范围:沈阳工业大学教师公寓消防工程施工  。
2.5工期要求:2013  年  5  月  8  日开工至  2013  年  10  月   19  日竣工,计划工期  165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施工招标要求提供设计资质的,且仅为深化设计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报名有效期间,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012年已年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网上报名确认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117室确认报名情况。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4  月  9  日至  2013   年  4  月  15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 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 (报名地址)报名。 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名称)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或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  @BaoMingAddress   (地点)同时进行投标报名。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万元; @DanBaoJing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2013   年  4  月  9  日至  2013  年   4  月  15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要求,持本单位介绍信和在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相关证件在(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5.3 邮购纸质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5  月  3  日  9  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沈阳市21世纪大厦(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  (名称及地址)。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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