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泗洪县洪泽湖湿地培训中心消防工程
二、工程概况:
(1)批文号: 洪发改审发【2012】155号、洪发改审发【2013】56号
(2)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3)工程地点: 洪泽湖湿地公园
(4)工程规模:总造价约300万元人民币。
(5)工 期:60日历天
(6)质量要求: 合格
三、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泗洪县洪泽湖湿地培训中心消防工程;招标内容为消防施工
四、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五、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按进度付款,工程主体完成付至合同总价的55%,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80%,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1年)期满并无质量问题后,退还质量保证金。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6.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
6.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机电安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6.3其他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在生产中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6)投标人为拟参加本工程委托代理人与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六个月或其中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8)本工程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投标保证金: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
(1)户名:泗洪县财政局
开户行:泗洪县建行泗洲大街分理处,账号:32001777442052259821
(2)户名:泗洪县财政局国库股
开户行:泗洪工商银行营业部,帐号:1116050119000054869
本工程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前缴纳投标保证金 陆 万元整。
八、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
(1)请申请人于2013年4月9日至 2013 年4 月15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30,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泗洪县长江路北侧建设大厦南楼六楼)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标前承诺
本工程实行标前诚信承诺制度,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诚信承诺书,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