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冷水江市人民医院异地扩建项目门诊急诊楼及住院楼消防安装工程已由 冷发改办[2012]5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 %。招标人为冷水江市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冷水江市人民医院异地扩建项目门诊急诊楼及住院楼消防安装工程
2.2 建设地点:城东新区罗家山区域
2.3 规模:本工程共二栋,急诊楼地上10层地下 1层;;住院楼地上21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约70023.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9349.1平方米。消防投资约1100万元。(具体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2.7 招标范围:冷水江市人民医院异地扩建项目门诊急诊楼及住院楼消防安装工程,其中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及正压送风系统、消火栓系统及灭火器配置、防火卷帘的采购及安装、消防广播通讯系统、消防配电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具体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壹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机电工程,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
3.4技术负责人具有与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为在职的本单位员工;
3.6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执行(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为在职的本单位员工,提供缴纳养老保险、医保、工伤保险证明,至少提供2012年9月至2013年2月的缴纳证明(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报名后补缴无效。
3.7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申请人委派的建造师不能同时兼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3.9为防止建造师挂名不到位的现象,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建造师;
3.10投标申请人近一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一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投标申请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证明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将对投标申请人资料真实性进行考察。
3.13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须与报名时提供的资料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14冷水江市外企业须按冷建发[2010]66号文件规定在冷水江市建设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承诺不围标、不串标保证金捌拾捌万元整,共玖拾玖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3年 4月 12日16:30时前(北京时间)。
5.2 递交方式: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或非基本账户转入提交的保证金无效。凭银行汇款凭证到冷水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开具收据。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冷水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冷水江市支行
银行账号:1913010229026436676
5.3 递交保证金时,需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冷水江市人民医院异地扩建消防”的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冷水江市人民医院异地扩建消防”的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3年 4月 8 日—2013年 4 月 12 日(每日9:00至11:30, 14:30 至 17:00,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止到冷水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金竹西路建设大楼六楼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2本项目相关文件获取人必须为投标申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所有证件均须处于有效期内):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和项目负责人及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原件);
(2)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省外企业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3)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6)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7) 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原件);
(8)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原件);
(9)投标单位法人代表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10)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证、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岗位资格证书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
(11)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其它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并加盖有公章的2012年9月至2013年2月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证明。(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
(12)冷水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和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收据、投标人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13)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申请人近一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一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娄建发[2010]85号文件);
(14)冷水江市外企业须按冷建发[2010]66号文件规定在冷水江市建设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15)请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按规定执上述原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外,其他均需留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壹套,装订成册,单位介绍信的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
(16)注册建造师证和B、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的注册单位均需与投标申请人单位一致。
6.3招标文件售价肆佰元,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伍佰元一套,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4 澄清答疑采用网络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申请人自行查阅。
6.5 如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查实为虚假资料,招标人将拒绝该投标人投标,并报请建设主管部门对其不良行为作出处理。
7. 开标时间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 4 月 29 日 9 时 00 分,开标地点: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景泰广场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本项目同时要求投标人企业法人代表必须亲自到场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冷水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8-521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