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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盘电公司自动消防报警系统完善升级改造项目变更公告

   日期:2013-04-02     来源:神华招标网    作者:消防天下    浏览:266    
核心提示: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变更记录招标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改造项目《自动消防报警系统完善升级改造》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盘电公司自动消防报警系统完善升级改造
 
二、招标编号:CSIE13010891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四、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自动消防报警系统完善升级改造项目,本项目实行“测量-选型-拆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一条龙”服务,主要针对原设计进行设备改造完善,包括消防报警、应急广播、事故照明、消防电话部分、报警电源系统完善、存在的缺陷消除等,恢复生产区域的消防监控系统的功能。确保完善后所有消防设备按照消防法规要求方式正常运行,符合国家消防法规要求。

五、工程概况:
 
1)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地处天津市蓟县,现有2台俄制500MW燃煤机组,国华盘山发电公司生产区域消防系统为1999年安装投入使用,系统运行10年以上设备严重老化、故障率高、备件难以采购等问题逐渐突出,已不能满足火电企业消防要求。2011年盘电公司委托专业厂家对全厂消防系统进行了评估,从消防系统在法律法规符合性角度发现全厂消防系统存在一些较大问题,本次改造主要为了解决设备老化、故障率高、不符合规程及自动不能投入等问题,需对设计不完善地方进行完善。
 
2)工期:2013年5月-2013年8月30日
 
3)项目建设地点: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
 
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企业固定资产金额必须大于投标金额的2倍;
 
具有质量、健康、环境体系认证;
 
必须完全认同国华发电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安全文化;
 
具备缴纳合同额的5%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能力;
 
承包商承诺为所进入国华电力工作的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三年内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
 
近三年内有同类型安防工程的业绩、且安全、质量状况良好;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并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4月1日起到4月9日止,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至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楼609室。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已完成项目业绩表。除另有约定外,以上文件均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另请准备复印件1套备存。
 
八、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3年4月24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九、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路1号中国职工之家B座5楼7会议室。各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标签: 消防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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