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木斯监狱改扩建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投资[2011]25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佳木斯监狱,建设资金来中央投资外地方和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消防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佳木斯监狱改扩建工程消防
2.2建设规模:68041.17平方米
2.3建设地点:佳木斯市郊区莲江口农场场部,原监狱狱区内
2.3计划工期:2013年4 月22日至 2014年12月 31 日共619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中戒备劳动改造厂房四栋、菜窖及厂房、三层厂房两栋、高戒备监区两栋、罪犯服务用房、病犯医院、警察备勤楼、警察公共用房、警察学习训练用房、警察特殊业务用房、警察管理用房等消防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3月29日至 2013年4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 30分,下午 14 时至 16 时,先在黑龙江省建设厅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通过后请携带书面证明材料到佳木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4.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证明、外地企业需提供黑龙江省建设厅出具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3月29日至 2013 年4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至 16 时,在佳木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佳木斯市杏林路338号)持本招标公告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8.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黑龙江建设网(<http://www.hljjs.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佳木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