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消防设施、电气设施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中咨建成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高新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所需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消防设施、电气设施检测项目的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GXQ2013-003
2、项目名称: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消防设施、电气设施检测项目
3、项目内容
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消火栓、灭火器、自动灭火装置、高温消防排烟风机、防火门、防火卷帘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系统及相应的配电设施等检测。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45 万元。
5、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5.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5.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认证出具的计量认证证书;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2013年3月28日起至2013年4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岛市银川西路20号1号楼1单元101;
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8、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在2013年4月8日17:00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按照以下联系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13年4月18日13时30分起至14时00分止。
地点:青岛市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3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开标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013 年 3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