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的项目情况为:
⑴、建设单位:抚顺市公安局;
⑵、项目名称:抚顺市公安局业务保障中心建设项目—消防工程;
⑶、投资金额:200万元,建筑面积:
⑷、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⑸、招标范围:消防工程;
⑹、建设地点:抚顺经济开发区;
⑺、工程质量:合格;
⑻、工 期:2013.4.30-2013.6.28;
⑼、标段划分:1个;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资质:消防设施专业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机电安装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预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有诚意合作的投标人,请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项目经理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于
4、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将于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服务中心会议室进行本工程的开标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