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大型消防宣传车政府采购项目
3.项目采购概算: 人民币200万元整
4.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2215064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6.采购数量:1台
7.采购用途:自用
8.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9.招标项目性质:政府采购项目
10.满足以下条件得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1)供应商是指有生产或供应能力,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供应商所投的货物应当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5)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6)供应商的投标货物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投标货物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供应商的投标货物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7)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1.招标文件售价及购买标书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每套人民币 200 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 5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文件须携带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3 年 3 月 25 日至 2013 年 4 月 15 日 (节假日除外),
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414 室
13.投标截止时间:
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4.开标时间:
15.投标、开标地点: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东配楼一层会议室
16.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国际贸易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
询问请以信函或者传真的形式)。
17.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上发布。
附件:
包号 |
品目号 |
招标货物名称及简要技术规格 |
数量 |
第 一 包 |
1-1 |
底盘 载重12吨以上 |
1台 |
1-2 |
独立供电系统 静音发电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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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多媒体LED视屏 1.5Mx0.75m以上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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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实景仿真 手动/自动设定 |
4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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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体验设施 安全防护措施:适应受众人群,布置准确到位,结实耐用方便 |
3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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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多媒体演示 可接LED屏显示实景状态 |
3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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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移动式视频播放系统 播放摄影能自成一体 |
1套 |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