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中心医院委托,就气体灭火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21-2013-0210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代理商[有所投设备的销售代理证书或设备制造商(合法代理商)针对本次投标开具的专项授权书]。
2、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电气、设备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近3年组织过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需为本次投标的制造商或其代理商)。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伍佰圆整已提交。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3月21日至2013年3月2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00
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龙王山路1278号(中大绿色家园营业房)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4月10日 09:00
六、投标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
七、开标时间:2013年4月10日 09:00
八、开标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8500.0元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在认购招标文件时确保到帐);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湖州农行仁皇山支行
银行账号:105501040001852
十、其他事项: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湖州市区市外建筑企业进湖施工备案表、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储存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资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
5、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1-2012年度的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参考样式可从浙江省湖州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专区”栏中的采购资料下载,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参考样式可从浙江省湖州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专区”栏中的采购资料下载,原件1份)
7、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8、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伍佰圆整(在认购招标文件时确保到帐,现金不予受理)
以上资格认定由代理机构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