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以下项目的产品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 4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注册资金如为外币,以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汇率中间价为基准换算成人民币)。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和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3投标人2010年至今有二个类似业绩(500万以上工业、仓储项目的火灾自动报警工程或1000万以上工业、仓储项目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工程)
3.4投标人所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产品2010年至今有二个类似业绩(工业或仓储项目)
3.5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投标的,开标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6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以下所投产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以保证货物的正品来源和良好的售后服务。包括:
3.6.1 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各种探测器、各种功能模块、消火栓报警按钮、手动报警按钮
3.6.2 多线控制单元;
3.6.3 消防电话系统
3.6.4 可燃气体探测系统
其中,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红外线型光束感烟探测器同一品牌不允许两家及以上投标人同时投标。
3.7投标人所投消防电子产品必须具有:型式检验报告和CCCF认证
3.8投标人如为外地企业,必须有独立的驻长常设机构,必须提供长沙市政府驻长机构办颁发的驻长机构代码证或驻长分公司、办事处工商营业执照。
3.9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提供以下原件:①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③3.2、3.5、3.6、3.8中要求的原件;④3.7中要求的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⑤3.3要求的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包括合同、验收文件,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⑥3.4要求的投标设备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⑦投标人必须出具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所开具)包括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名称、基本账户名称及基本账户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以上原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提供清单目录)
3.10无不良行为承诺书原件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要求:即日起至2013年3月26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凭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被授权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③年检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④3.2、3.3、3.8中要求的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公司不予受理。(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带U盘拷贝图纸)
5、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三处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4月10日9:00(北京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及开标地点: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锦泰广场)湖南国际商务中心大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