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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常平汽车客运站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等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13-03-15     来源: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消防天下    浏览:345    
核心提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3年3月15日8时30分 至 2013年3月21日17时30分。
招标编号:SSCCPA11306517
建设单位: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东莞市伟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常平汽车客运站设计
工程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
投资金额:170000000.00元
工程规模:常平汽车客运站总用地面积约106666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约31000平方米。拟建内容包括:客运站主站房(一栋、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司乘公寓(一栋、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回检场及修理车间(一栋、建筑面积约5700平方米)、商业配套附属用房(一栋、建筑面积约4300平方米)、公交服务用房、综合设备用房以及站前广场、景观绿化、到发车位、停车场、公交车站、的士站等配套室外工程。
项目总投资约17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9380万元。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发包范围:常平汽车客运站设计,包括设计方案及调整、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含强电、弱电、智能化)、消防、防雷接地、暖通、节能、室内外装饰装修(含二次装修)、室外场地和设施、环境绿化及与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等手续。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服务期限:总设计工期45日历天,其中:(1)方案设计及调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日历日内与招标人确定设计方案;(2)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15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及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向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有关初步设计审查手续;(3)工程设计概算书: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15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设计概算书;(4)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15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5 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取得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者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建筑一级 ( 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年龄限60周岁及以下。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未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3年4月30日9时30分, 1号投标室
投标会时间:2013年4月30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1号投标室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3年3月15日8时30分 至 2013年3月21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代理办事窗口(伟业招标代理)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2652033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00元
保证金金额:46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本工程实行投标人固定投标员进场制度; 
2、本工程只接受已具备《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含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和对应的纸质版手册)或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在上述企业信用档案中备案资质(即核准的登记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本须知4.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在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必须为可用状态的单位参加投标;
3、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年龄限60周岁及以下。
4、投标保证金方式:银行转帐、电汇或银行单独出具的保函或担保公司与银行共同出具的保函、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必须处于有效期内); 收款单位(全称):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根据《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和加强设计质量监管的通知》(东建技〔2009〕14号)的规定,C级或不定级的勘察单位(是指已领取《东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6、根据《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号文)和《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或承包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提交有效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地点:东莞市人民检察院预防科)。
7、本招标项目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售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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