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房地产集团南京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雨花台区西善桥岱山西侧地块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10】38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建业恒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5#地块消防报警设备采购
2、工程地点:雨花台西善桥岱山西侧E片区
3、招标内容:雨花台西善桥岱山西侧E片区5#地块消防报警设备(火灾报警,烟感、温感、煤气探测器等)
4、供货期要求:2013年4月至2013年5月
5、合同估算价:150万元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接受生产企业报名。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招标内容须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三、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四、报名方法:投标申请人代表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江苏建业恒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东区9楼)报名。
五、报名时间:2013年3月15日--2013年3月21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报名具体时间同公告发布时间一致)
六、其它: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潜在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5.申请人需提供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公安部消防产品检验中心产品认证证书与检验报告(需在中国消防产品质量信息中心能查到,而且是在有效期内)、产品型式认可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6. 2010年1月1日以来具有150万元以上的消防报警设备供货业绩(以合同为准)。
7.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偌书)。
8.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偌书)。
9.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完全属实,无失实内容和无弄虚作假内容(提供承偌书)。
10.以上所有材料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相对应的原件供检查,否则视为未提供。
11.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具体按招标文件规定。
12.本工程如设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13.中标人直接与本地块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