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广西消防协会核发的《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质证书》、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以上要求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采购单位将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中邀请三家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招标单位的委托作为采购代理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4、有意参加的合格投标单位可按下述地点和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申请参加资格预审,并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和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文件领取日期: 2013年 3月 11日至 3月 19日(正常工作时间),地点:广西南宁市竹溪路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办事厅。
5、投标单位所填写的资格预审文件须在 2013 年 3月 21日北京时间8:30~9:00,密封送达广西南宁市竹溪路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五楼会议室。截止接收资格预审文件后即进行资格预审。
6、招标人将选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采购代理单位将在2013年 3月 27 日之前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