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消防专用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NMCX13T-0004/000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时间:2013年3月4日-2013年3月12日
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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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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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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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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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鸿宝消防救援装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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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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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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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安凯隆消防装备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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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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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及侦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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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鸿消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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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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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呼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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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鹰格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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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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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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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安得力电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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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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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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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华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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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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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化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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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凯惠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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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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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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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泰臣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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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9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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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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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浩川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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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9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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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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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赛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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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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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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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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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晓晶 赵箴言 金丽源 董俊慧 孙鹏文 | |
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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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庆 李甍宇 | |
监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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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智茹 |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
2、质疑及投诉电话:
2.1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0471-5227107
2.2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0471-4192037
2.3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0471-4675102
3、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以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3.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3.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3.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3.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本公司恕不予答复和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