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为:
(1)、建设单位:昌图县银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
一标段:昌图滨湖新区商业综合体工程施工工程
一标段:昌图滨湖新区商业综合体工程施工工程
二标段:昌图滨湖新区商业综合体工程消防设备及安装工程
三标段:昌图滨湖新区商业综合体工程多连机制冷设备及安装工程
(3)、总 投 资:
一标段:1800万
一标段:1800万
二标段:90万
三标段:240万
(4)、资金来源:自筹;
(5)、招标范围:
一标段:土建、装饰(含安装)
一标段:土建、装饰(含安装)
二标段:消防设备及安装
三标段:制冷设备及安装
(6)、工程建设地点:昌图县新城区;
(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8)、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4月10日,竣工日期:2013年10月30日。
3、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标段:同时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以上(含贰级)或者叁级项目经理。
二标段:同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以上(含贰级)或者叁级项目经理。
三标段:同时具有机电安装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以上(含贰级)或者叁级项目经理。
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投标人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27日-3月8日上午8:00时至下午16:00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3年3月1日-3月8日上午8:00时至下午16:00时。
5、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为人民币600.00元(招标文件500元,代理公司收取495元,新点软件公司收取100元,手续费5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一标段5万元,二、三标段2万元(开标前15日电汇至代理公司指定帐户,汇款后通知代理单位)。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6日10:00时,递交地点为:昌图县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昌图县粮食局五楼)。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昌图县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昌图县粮食局五楼)进行的本招标工程项目开标会。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证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01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