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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吉林东方商厦消防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3-02-28     作者:消防天下    浏览:734    
核心提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过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东方商厦消防改造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东方商厦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见招标文件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吉林市船营区河南街251号。
2.3计划开工竣工日期为2013年3月22日至2013年7月18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统一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过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市)施工企业还需办理《入吉投标备案通知书》后方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3年2月27日至2013年3月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上述同一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埠施工企业还须携带入吉投标备案通知书。
  4.3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均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抵押金人民币1000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2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人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8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到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见招标文件。
 5.3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时发布。
   
日期:201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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