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时间:2013年2月25日至2013年3月1日(9:00至16:00)(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华远企业号17号楼10层;
项目名称:国家法官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消防专业气体灭火设备供应;
建设规模:50392.9 M2
建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辛庄;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消防专业气体灭火设备供应(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金额:约人民币45万元;
投资来源:国拨;
供货期:2013年4月20日;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待定;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华远企业号17号楼10层);
联系人:高芳
电话:88381919
传真:88380009
邮编:1000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 报名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携带资料
1.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年审合格]。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报名,若申请人为销售商或代理商必须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授权书应明确被授权人对产品的销售、售后服务、培训等权利、责任、义务)。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招标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