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编号:HTSZFCG (2013XJ)11号
2、招标项目名称:消防水鹤采购项目
3、采购机构名称:和田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4、采购用途:
5、采购内容:消防水鹤(具体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等相关资质证件,以上证件必须带原件,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7、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8、投标文件取得时间:2013年2月21日至2013年2月27日。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直接到我中心领取或拷贝招标文件(自带U盘)。投标人必须在2013年2月27日之前到和田市政府采购中心登记,进行投标确认,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9、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应于2013年2月28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指定开标地点。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0、投标保证金: 1万元(转账或电汇,应于2013年2月27 日上午11:00点之前存入到指定账户)未按规定时间交保证金的投标商不得参加。
开户名称:和田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和田中行乌鲁木齐北路分理处
账号:107031722125
11、开标时间: 2013年2月28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和田市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13、采购机构地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101号
14、联 系 人:艾克热木江 买买提艾力 邹玉珍
电 话: 0903-2514165 0903-2513009
注意事项:1、须密封报价,凡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严格做标书,否则将按废标处理。不明事宜请与我办工作人员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