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营口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警务技能训练基地消防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营口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营发改投资[2012]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营口市公安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消防工程施工(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东临民生路,南临新联大街,北临新联北大街 。
2.2工程规模:
工程:业务技术用房及警务技能训练基地总建筑面积为49331㎡;地上十五层,地下一层。
2.3合同估算价为480万元。
2.4招标范围: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移交等所有工作内容 。
2.5工期要求:2013年6月1日开工至2013年12月1日竣工,计划工期184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消防设施工程一级] 资质,具备 A级以上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机电工程一级]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还需具有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2月18日至2013年2月22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地址)报名。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名称)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或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地点)同时进行投标报名。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2013 年 2 月 18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01:00 时至 04: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要求,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在(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持本单位介绍信和相关证件在(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5.3 邮购纸质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3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营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名称及地址)。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营口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中兴里9号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邮编: 邮 编: 115000
联 系 人: 刘军 联 系 人: 赵珊
电 话: 0417-2655122 电 话: 0417-3827055
传 真: 传 真: 0417-382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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