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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装备器材询价采购公告

   日期:2013-01-15     作者:消防天下    浏览:992    
核心提示: 1、符合《政府采购法》之二十二条规定; 2、报价人在四川省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3、非货物制造商参加报价的需持货物制造商的有效授权。
 行政区划:乐山市-夹江县
公告标题:乐山市-夹江县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装备器材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招标编号:JJX-HWCG-12112
公告日期:2013-01-14 16:29:42
采购人: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报价人资格要求:(一)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之二十二条规定; 2、报价人在四川省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3、非货物制造商参加报价的需持货物制造商的有效授权。 (二)提供的证明材料: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国税税务登记证、地税税务登记证;所报货物制造商的有效授权;报价人在四川省内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投标开始日期:0000-00-00 00:00:00
投标截止日期:2013-01-21 14:30:00
投标地点:夹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夹江县建设中路87号,县政府大院内)
本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罗先生、任先生联系电话:0833-5668777
其它内容:夹江县政府采购中心(下称采购中心)受托,就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装备器材采购进行询价,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名称及其编号: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装备器材采购(JJX-HWCG-12112)二、项目内容:(一)、技术要求项目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机 20具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2 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 30个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3 防静电内衣 30套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4 消防护目镜 10套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5 灭火防护服 10套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6 灭火防护头盔 10顶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7 灭火防护靴 10双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8 腰斧套 20个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9 消防手套20双 20双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10 消防救援头盔10顶 10顶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11 救援抢险手套 10双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12 抢险救援服 10套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13 抢险救援靴 10双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14 消防员隔热防护服 10套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15 消防员辟火防护服 2套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16 二级消防员化学防护服 2套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17 一级消防员化学防护服 2套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18 防静电服 10套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19 防高温手套10双 10双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20 防穿刺手套 10双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21 内置纯棉手套50双 50双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22 防化手套 4双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23 移动供气源 1套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24 手提式强光盏明灯7101 2具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25 消防员降温背心 6件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26 头灯 24个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27 直流水枪 10把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28 无后座力水枪 10把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29 泡沫枪 4把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30 分水器2,3分各3 6个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31 转换接口 20组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32 快速接口 150副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33 隔离警示带 10盘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34 闪光警示灯 5个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35 锥形事故标志杆 12个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36 消防用荧光棒 12根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37 救援护肘护膝 12付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38 液压机动泵LUKSA 1套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39 65/20低压水带 2000米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40 65/25中压水带 1000米 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合同签订后15天 (二)、商务要求 1、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5 天内;地点: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2、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1)、所有设备均质保期不低于厂家或是国家行业标准,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须免费包修或更换。(2)、成交人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后,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排除在2个工作日内,若需更长时间,成交人须提供备用设备或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3、验收办法:(1)、采购人对所交货物依照询价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现场验收,质量达到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2)、采购中心、财政监管股认为有必要将对所交货物进行随机抽查,如有不符合要求的,除不支付货款外,还将对成交人采取没收保证金、禁止1-3年内参加我县政府采购等方式的处理。 4、货款支付: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5、报价要求:包含货物本身及其运输、安装调试、相关税费等所有费用。三、项目最高限价: 29.8 万元;四、报价人资格要求及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之二十二条规定; 2、报价人在四川省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3、非货物制造商参加报价的需持货物制造商的有效授权。 (二)提供的证明材料: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国税税务登记证、地税税务登记证;所报货物制造商的有效授权;报价人在四川省内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五、报价保证金报价人应向采购中心提交报价保证金(现金)人民币5000元整(装于密封袋内,封面标注报价人信息),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递交。六、供应商报名: 1、时间:2013年 1月14 日至2013年1月17 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夹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夹江县建设中路87号,县政府大院内,下同)。 3、询价文件:200元/份。询价文件售后不退,也不得转让。 4、在购买询价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材料: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加盖报价人盖鲜章)。(另请购买文件时自带U盘拷贝询价文件) 5、被询价供应商的数量:三家以上。七、递交报价文件: 1、时间:2013年 1月21日下午2时30分,过时拒收。 2、地点:夹江县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的同时将组织资格审查及现场询价,请各报价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参加。八、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与夹江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联系人:罗先生 任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833-5668777
包1描述:消防装备器材一批
包1采购单位:夹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包1技术指标:详见询价文件
详情请见:www.sczfc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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