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姜山文体中心消防炮灭火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发改投[2010]24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张华山村。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4444.31㎡。
结构层数:四层,局部五层。
项目总投资:约12405.67万元。
工程造价:约100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镇财政自筹,出资比例100%。
招标范围:姜山文体中心消防炮灭火系统深化设计、设备材料供货及施工、调试、培训、保修等所有工程及服务。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设备到货及安装调试施工须无条件满足及配合总承包的总工期。具体设备进场及施工时间由监理单位或业主另行通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厂家或取得生产厂家在本地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唯一代理商;
(2)投标人(或联合体)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在鄞州区备
案过);
(3)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
(4)若投标人无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则允许其以自己为牵头人联合一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联合体投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不得有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jy.nbyz.gov.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需招标文件书面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领取。自行下载或领取招标文件的均执行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自行下载或领取招标文件的参与投标人对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招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1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地点:鄞州区姜山镇公共交易站(姜山镇人民中路154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