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系统工作原理:
1.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系统
工作原理:
1. 自动控制:将灭火报警联动控制器上控制方式选择键拨到“自动”位置时,灭火系统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当保护区发生火情,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信号,灭火报警联动控制器即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同时发出联动指令,关闭联锁设备,经过一段延时时间,发出灭火指令,打开电磁驱动阀释放启动气体,启动气体通过启动管道打开相应的选择阀和容器阀,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
2. 电气手动控制:将灭火报警联动器上控制方式选择键拨到“手动”位置时,灭火系统处于手动控制状态。当保护区发生火情,可按下手动控制盒或控制器上启动按钮即可启动灭火系统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
3. 机械应急操作:当保护区发生火情,控制器不能发出灭火指令时应通知有关人员撤离现场,关闭联动设备,然后拨出相应电磁驱动阀上的保险销,压下手柄即可打开电磁驱动阀,释放启动气体,即可打开选择阀、容器阀、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如此时遇上电磁驱动阀维修或启动钢瓶充换氮气不能工作时,可打开相应的选择阀手柄,敞开压臂,打开选择阀,然后,用容器阀上的手动手柄打开容器阀,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
4. 当发出火灾警报,而发现有异常情况,不需启动灭火系统进行灭火时,可按下手动控制盒或控制器上的紧急停止按钮,即可阻止灭火指令的发出。
在警报情况下灭火系统会完成以下操作:
(1)控制柜上的两种探测器报警信号灯亮。
(2)在消防值班室内发出快变调“警报”音响,同时报警的火灾现场也发出声、光“警报”。
(3)假设控制器上的转换开关置于“自动”位置上,报警控制器将立即发出指令延时20~30S开启钢瓶,如果在此时间内有人按下紧急切断按钮,则只发出“警报”而不开启钢瓶,不向报警区域释放七氟丙烷灭火剂,否则待延时到20~30S后,将使钢瓶分盘按预先给定组合分配方式,自动开启钢瓶的瓶头阀和选择阀,通过管路向报警的火灾现场释放七氟丙烷灭火剂,实现自动灭火。
(4)钢瓶开启并开始对火灾现场释放七氟丙烷灭火剂后,瓶头阀上的一对常开触点闭合,使灭火分区门上的“危险”、“已充满气”、“请勿入内”等字样的警告标志灯点亮,对于总线制火灾报警系统,则多采用报警控制器通过总线上的控制模块联运警告标志灯点亮。
(5)“警报”一开始,控制柜上的电子钟停走,记录首次“警报”发出时间,同时外控触点闭合,自动关停风机和关闭门窗等。
(6)当工作方式置于手动位置时,控制柜只能发出灭火“警报”,而不能对钢瓶间发出释放七氟丙烷灭火剂的指令,此时要靠消防值班人员操作紧急启动按钮来完成开启钢瓶灭火的指令。为了防止误操作,按下紧急启动按钮后,也要延时20~30S后才能开启钢瓶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