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年检相关规定: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95-2007)规定:
3.灭火器的检查
3.1 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消防部门认可的维修单位(以下简称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3.2 灭火器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的年月已达规定期限时,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2.1 手提式和推车式1211灭火器、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以及手提式和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3.2.2 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手提式清水灭火器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2.3 手提式和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手提式酸碱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灭火器检测地方规定:
《北京市消防条例》及《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均规定灭火器材每年都必须定期维修保养。
什么单位具有灭火器维修年检资格?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第4条:
1经过维修年检的灭火器必须符合该产品生产时所执行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2灭火器维修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标准所规定的维修条件,并经维修能力检验合格后方可开展维修业务。
3灭火器维修年检单位一般应经灭火器生产企业授权,从事授权企业产品的维修业务。
4灭火器维修年检能力检验应由法定的消防产品检验机构实施。
关于灭火器年检:本公司承接灭火器年检业务,消防局指定的年检备案单位,可提供资质.消防局规定灭火器每年年检一次,年检包括:维修零部件、灌粉、打压、贴标、有些客户认为灭火器年检就是贴个标而已,那是错误的,我们是消防局备案的单位,会按照消防的规定去做!
注意:灭火器不可以试用,灭火器使用都是一次按压到底喷完的,所以不存在喷一下试试的情况,一旦使用之后压力就会不足,需要重新冲压灌粉,只要压力表显示在黄色区域就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