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消防泄压阀概述
气体灭火的优势与隐患:
由于气体灭火系统具有较高的灭火效率、较低的灭火浓度、电绝缘性高、清洁无污渍等性能,越来越多的重要场所采用气体灭火系统进行防护。为了保证灭火成功,气体灭火系统保护区在灭火剂释放过程中要求防火区保持密闭状态,以保证灭火浓度及浸渍时间。在灭火剂释放过程中,由于防护区的密闭性和灭火剂的释放的快速性会造成防护区内部压力的急剧增加,从而引起围护结构可能遭到破坏,最终导致灭火失败,甚至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鉴于此,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会同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等单位率先制定了北京市地方标准《洁净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并于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此规范3.1.6条明确要求防护区应设泄压装置,并宜设在外墙上,而不应采用门、窗,其泄压压力应低于围护构件最低耐压强度的作用力。
但是,在现有技术中,防护区内的气体灭火系统往往缺乏泄压装置,即在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的外墙上没有泄压口,由于发生火灾时灭火剂释放过程中防护区内部出现超压,导致防护区内的房屋建筑或围护结构及有关设施的损坏。而有的灭火系统采用在防护区的墙壁上直接开设通孔作为泄压口,或在泄压口中设置百叶窗结构,以便对泄压口的通风面积进行控制调节。但是,这些措施都存在泄压口处于常开状态的技术缺陷,没有考虑到灭火时需要保证防护区内灭火剂浓度的要求,从而难以保证灭火效果,同时又对外墙平时应该具有的密闭性能带来不利的影响。
产品优势:
我公司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缺陷,与北京市消防科学研究所联合致力于灭火系统泄压装置的研究与开发,经过双方十几位专业人员的共同努力,成功开发了一种既能够有利于保持防护区平时的密闭性能,又能够在灭火剂释放过程中泄放防护区内部超压的 自动消防泄压阀。
该产品工作原理为:根据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的结构要求,设定泄压阀动作的压力值,测压装置实时检测防护区内的压力,当火灾发生时,气体灭火系统启动,防护区内压力升高,当压力达到设定值时,测压装置发出动作信号给执行机构,执行机构带动叶片动作;叶片迅速从关闭状态到达开启位置,防护区内的压力迅速释放,实现保护防护区内围护结构的目的。当防护区内压力降低至预先设定值以下时,测压装置再次给执行机构发出信号,执行机构复位;同时带动叶片动作,叶片迅速从开启位置回复到关闭状态,以保证防护区内灭火剂的灭火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