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材料采购平台 消防员考试模拟系统
 

供应消防检测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单价: 面议
起订:
供货总量: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10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11-06 18:45
浏览次数: 1144
询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消防设施检测内容有七大项: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消防供水系统;3、室内消火栓系统;4、自动喷水(雾)灭火系统;5、防排烟及通风空调系统;6、防火门、防火卷帘和挡烟垂壁;7、气体灭火系统消防电气检测内容有六大项:1、变压器室;2、高(低)压配电装置;3、低压配电箱(盘);4、低压配电线路敷设;5、电气照明装置;6、开关、插座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于2009年5月1日起实施。新《消防法》对消防检测工作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二、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三、工程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时要提供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和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四、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公安派出所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要检查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检查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更多>本企业其它产品
供应消防检测 供应消防检测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  官方微信  |  新手上路  |  联系方式  |  服务条款  |  会员短网址  |  法律声明  |  投稿说明  |  关于消防宝  |  粤ICP备16075420号  |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