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部署开展以来,浙江总队按照部消防局统一部署,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依托全省正规化建设全面推广的有利契机,各地全面掀起了“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的热潮。
(一)党委高度重视,组织领导有力。
为加强组织领导,总队成立由程永利政委、冷俐总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由总队党委成员担任,全面负责条令条例教育训练月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各支队也非常重视,通过召开视频动员会、队务会、军人大会等形式进行深入动员,使广大官兵充分认识开展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同时,各单位还把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作为加强部队正规化管理,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针对以往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往往重基层,轻机关的问题,各单位坚持从支队机关入手,支队党委成员带头参加学习、训练,给全体官兵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各基层大(中)队也成立了相应的活动组织,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创新活动载体,强化活动效果。
各单位在主动完成活动“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还积极创新“自选载体”,依托正规化建设的有利契机,多措并举,大力营造了“明责任、严纪律、讲秩序、树形象、保安全”的浓厚氛围。总队机关以此次正规化建设为契机,对机关大楼内各部门办公设施进行更换,规范了办公秩序,统一了物品摆放。总队司令部警勤中队也根据方案要求,制定了详细的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计划,组织官兵集中进行队列训练、条令教育,官兵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杭州支队结合正规化建设工作向全市部队下发《浙江省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影像资料》,供全市消防部队学习。同时组织全体中队主官参观正规化建设试点中队,提升条令意识,推进正规化建设。宁波、衢州先后举行了全市消防部队条令条例笔试和口试竞赛,以大队为单位组队参加,涵盖干部、士官、义务兵三个层次。通过一系列竞赛活动,达到条令普训的目的,进一步增强全体官兵的条令意识,加强纪律作风养成,有效推动部队条令条例学习和训练。丽水支队利用每周一晚上夜学时间,集中全市官兵开展条令条例知识学习,并明确基层单位每周需安排8课时开展学习;同时利用两次体能对抗赛的机会,组织开展了两次条令条例知识考试,检验学习成果。湖州支队通过与驻地武警、陆军联系,邀请兄弟部队队列示范队来队进行指导,通过观摩、学习、交流,促进队列养成,提高队列素质。应急救援支队在教育活动过程中,通过与全体人员签订《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书》,与驾驶员签订《驾驶员安全驾驶责任书》等方式,深化官兵责任、安全意识强化养成,常抓不懈。
(三)强化督导措施,巩固活动成效。为了解掌握基层部队贯彻落实条令条例教育训练月活动开展情况,总队成立了督导组,下一步将分赴全省各地就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杭州支队规定每周二、周四早操统一组织开展队列训练,训练地点为营区监控摄像区域,条令条例教育训练月期间各单位队列训练时间不得少于40课时,不定期进行督察并通报部队。台州支队结合 “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和“五无”创建活动,召开全市消防部队执勤备战视频督察会,强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部队管理、执勤训练和灭火救援中的安全防事故工作,强化作战训练安全教育管理,认真落实安全制度,确保部队安全稳定。温州支队结合“五无”创建工作,深化条令条例学习月有关要求,召开全市部队安全形势分析电视电话会议;会后,支队在家党委成员分别带领支队相关科室人员分赴基层大中队实地检查管理教育、执勤备战和安全防事故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
此外,活动期间,各单位还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开辟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专刊等形式和黑板报、墙报、消防网站等载体,及时交流反映各地经验、做法,促进了教育的效果,有效地指导了活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