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室内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力度,将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从源头上控制易燃可燃材料在室内装修工程中使用,严控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11月15日,大队对辖区内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单位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围绕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展开。重点检查各建筑施工场所是否通过室内装修消防设计备案;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顶棚、墙面、窗帘、灯饰等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阻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国家要求;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电工、焊工等装修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照要求安全施工。
经检查,发现多家室内装修场所均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火灾隐患,当检查人员询问单位员工是否接受过消防安全培训和了解相关消防常识时,单位员工回答不上来。针对以上问题,大队监督执法人员责令场所立即整改。同时,执法人员要求场所在装修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用火用电安全,加强施工现场自检自查,确保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