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公安部政治部《关于批准田思嘉同志为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的批复》(公政治〔2012〕115号),浙江省公安厅政治部下发《关于田思嘉同志批准为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的通知》(浙公政治〔2012〕42号),批准诸暨市公安消防大队城东中队代理副政治指导员田思嘉同志为革命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
田思嘉,男,汉族,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浙江绍兴人,1986年9月出生,2008年12月入党,中国计量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毕业,2009年6月入伍,生前系诸暨市公安消防大队城东中队代理副政治指导员,武警中尉警衔。入伍3年以来,他牢记宗旨、忠于职守、英勇顽强、爱岗敬业、率先垂范、无私奉献,先后多次受到部队嘉奖。2012年1月,田思嘉同志因在“1.7”诸暨市枫桥镇全堂樊家村永强纺织厂火灾中表现突出,被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荣记二等功一次。
3月10日凌晨3时56分,诸暨市义乌小商品直销连锁店发生火灾,城东中队官兵在田思嘉代理副指导员的带领下立即赶赴火场。4时02分,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并立即展开侦查,此时,一楼着火店铺内火势已较为猛烈,门缝中透出熊熊火光和滚滚浓烟,二楼以上住宅内有大量群众被困,经现场询问知情人,得知店铺内可能确有人员被困。掌握情况后,现场指挥员田思嘉立即作出战斗部署,将参战官兵分成三个攻坚小组,救人与灭火同时展开。田思嘉带领两名战士在水枪的掩护下迅速进入火场内部展开搜救,成功扑灭了多处火点,有效遏制了火势蔓延。由于内攻搜救时间较长,空气呼吸器内压力不足,正当田思嘉安排好替换队员准备自己出火场更换空气呼吸器时,货架上的日用化妆品罐装产品突然发生爆炸,店铺内部阁楼和部分货架随即坍塌,强烈的气浪将田思嘉等人冲倒在地,他的空气呼吸器面罩被炸裂,并严重受伤晕倒在地。大队官兵迅速开展营救,将他抬救出火场送往医院,但田思嘉同志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光荣牺牲。
火灾扑救后,社会各界均给予广泛关注,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浙江省委赵洪祝书记、夏宝龙省长、省委常委葛慧君副省长,公安部刘金国副部长、蔡安季主任等领导纷纷作出重要批示,高度肯定田思嘉同志英勇事迹,要求给予大力表彰。3月12日,省人民政府批准追授田思嘉同志“人民卫士”荣誉称号;3月13日,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青年联合会批准追授田思嘉同志“浙江青年五四奖章”;3月14日,公安部批准田思嘉同志为烈士;浙江省公安厅党委批准追授田思嘉同志优秀共产党员。同时,追授田思嘉同志为“模范青年消防警官”荣誉称号和“全国青年五四奖章”现正向公安部和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全国青年联合会申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