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前,胡锦涛、温家宝、习近平、周永康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会见全体与会代表。向受到表彰的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和立功集体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奋战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第一线的广大公安民警、武警官兵表示诚挚的问候。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表彰大会上讲话,周永康书记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领导,支持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各项政策措施,建设好、使用好、管理好公安队伍,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晓初宣读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表彰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的决定》;公安部副部长杨焕宁宣读了《公安部关于表彰全国公安系统优秀单位、优秀人民警察的命令》。我总队湖州支队德清大队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嘉兴支队特勤大队孙永其被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绍兴支队上虞中队李小岭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湖州消防支队德清大队组建于1974年,现辖武康和乾元两个中队,共有官兵42名。建队以来,大队坚持用“坚定信念、艰苦奋斗,实事求是、敢创新路,依靠群众、勇于胜利”的部队精神建队育人,立足本职,艰苦创业,忠于职守,心系百姓,无私奉献,出色地完成了防火灭火、抢险救援等各项任务,为保卫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大队先后20余次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历届官兵为民做好事2万余件,收到社会各界的锦旗163面,连续7年被省消防总队评为“先进大队”,荣立集体三等功1次,是“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单位和省级“青年文明号”。
孙永其,男,汉族,浙江嘉兴人,本科文化,1978年1月出生,1995年12月入伍,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9月保送入学,2005年7月提干,现任嘉兴市消防支队特勤大队副政委兼政治指导员。入伍17年来,他始终如一面旗帜,在危难关头挺身于火场一线的最前沿,以朴实的行动、坚定的信念、超凡的毅力,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践行着胡总书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三句话总要求,谱写出一篇篇精彩的人生华章。先后荣立一等功1次,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5次,21次受到各级嘉奖。2007年11月,被嘉兴市人民政府授予“全市公安系统模范人民警察”荣誉称号,2008年1月,被公安部消防局评为“优秀消防卫士”;2009年1月,被省消防总队评为“十大消防卫士”;2009年7月,被公安部消防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9年11月,被为“嘉兴市十大我最喜爱人民警察”;2009年12月,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2010年4月,被嘉兴市人民政府评为“嘉兴市十大杰出青年”;2011年7月,被公安部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李小岭,河南周口人,1985年8月出生,2003年12月入伍,2007年7月入党,现为绍兴市消防支队上虞大队上虞中队排长。入伍八年来,李小岭先后3次荣立三等功,十余次受到各级嘉奖,多次被评为“优秀士兵”,2006年被公安部消防局评为全国消防部队执勤岗位练兵“训练标兵”和公安消防部队“优秀共产党员”,被总队记个人二等功一次,2008年8月因军政素质特别突出被保送至昆明消防指挥学校学习。2011年4月在一起居民房火灾扑救工作中,他两度冲进500摄氏度的火海里救出两位老人,双手不幸被灼伤,但他仍咬牙坚持转移老人。经医生诊断,李小岭的伤势属于浅二度至深二度烧伤,烧伤面积5%。李小岭火海救人负伤后,各级领导和群众自发到医院探望慰问。共青团绍兴市委、绍兴市青年联合会和绍兴市消防支队党委在第一时间发文,号召全市团员青年和消防官兵向李小岭同志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