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州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州政府的统一部署,近日,海南州消防支队通过州电视台、海南报、海南州政府网向全州发布“清剿火患”公告。
《公告》明确了此次“清剿火患”战役的时间,从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2月29日,清剿范围为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小型公共聚集场所、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严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各类火灾隐患。按照“社会单位100%检查,一般隐患100%整改,重大隐患100%挂牌”的工作要求,整合隐患排查整治力量,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全面实现火灾“四项指数”稳中有降的总体工作目标。
《公告》还要求各级、各部门积极行动,建立行业、系统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深入排查本地区、本系统的火灾隐患;社会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大队要按照“分部门、分区域、分重点,定人、定岗、定量”的原则,进一步量化、细化各项工作任务,根据网格化社会单位总量,制定工作任务推进表,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实现对社会单位的全面监管。同时《公告》还向社会公布了支队隐患举报投诉24小时电话,向广大人民群众开放,接受全州关心、支持消防的仁人志士投诉举报。
相信通过此次以报纸、电视、网站的形式向全州发不“清剿火患”战役公告,必将有力的促进全州“清剿火患”战役的深入开展。
审核人:卫传淮 原作者:王鹏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