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第一期建(构)筑物
消防员全国统考的公告
为了加强对社会消防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管理,落实中国消防协会下发的《关于2012年度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考有关事宜的通知》安排,积极做好全疆2012年建(构)筑物消防员第一期全国统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等级。
本期统考的科目为建(构)筑物消防员(初级)。
二、报名条件、时间及方法。
1、报名条件: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地区参加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成绩合格者。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止。
3、报名方法:以单位或个人报名均可,报名时需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2010年后取得的《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上岗证》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 1寸1张、2寸3张,到所在辖区消防大队报名。
三、考试时间、地点及考生人数分配。
1、时间:考试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理论知识统考时间为:2012年1月14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1:30;下午15:30—17:00。技能操作考试从2012年2月1日开始,分片区,分组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理论知识统考:乌鲁木齐市第50中学(地址:乌鲁木齐市安居北路208号)。技能操作考试:新疆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地址:乌鲁木齐市仓房沟中路555号)。
3、人数分配:乌鲁木齐市:500人;昌吉州:100人。
四、考试内容。
理论知识考试为全国统考,考试范围为《建(构)筑物消防员(基础知识、初级技能)》教材;技能操作考试由中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命题,新疆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安排时间组织实施。
五、考试费用。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的通知》要求,以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价格为准。
六、报名及考试的组织。
考生自见公告后即可带齐相关资料到所辖区消防大队报名,各大队将考生资料备齐后由支队审查合格于2012年1月5日前统一报新疆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2012年1月8日前支队派人领取准考证,1月12日前发送至考生,1月13日下午19:00后考生看理论考试考场。理论考试考生需自带钢笔或碳素笔。考生的食宿自己安排,费用自理。考生名单上报后一律不得换人,严禁作弊、代考等违规行为,考试由新疆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实施。
联系人:孔颖辉 电话: 0991— 5659608 13999256392
李新国 电话: 0991— 5659601 13999880939
新疆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