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消防协会《关于2012年度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考有关事宜的通知》(中消协〔2011〕78号)要求,总队和省消防协会已于六月份开始组织各地通过全国理论知识统考的学员进行实践操作考试。现将十二月实践操作考试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名称和等级
职业名称为建(构)筑物消防员,等级为初级。
二、考试对象和日期
已经参加了本年度一、四、七月理论知识全国统考、尚未参加实践操作考试的部分人员。时间安排见附件。
三、考试地点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黑龙江)站(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333号,省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院内),乘公交338路、郊5路,在园艺分院站下。
四、考试方法和标准
实践操作考试试题为中国消防协会统一命题的《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技能操作题》,采用现场提问、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每名考生考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五、考试费用
按照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关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要求,参加此次实践操作考试的考生,收取考试费335元/人(其中报名费15元/人,理论考试费30元/人,实践操作考试费290元/人)。补考的考生考试费290元/人。
六、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的考生要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于考试当天8时自行到指定地点报到(下午考试的考生13时报到),交纳考试费、核查身份、抽取考试序号、照相,考试开始后仍未报到的视为缺考。有事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主动与鉴定站联系,另行安排考试时间。准考证为参加全国理论知识统考时使用的准考证。
考试费尽量缴纳现金,需要汇款的可汇至以下账号,并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报到,换取收费票据。户名:黑龙江省消防协会,开户行:工行开发区支行,账号:3500041109008945813。实践操作考试联系人:佟明学、刘仑,联系电话:87908022 87908119 15714501345 13904601793。
参加四月份全国理论统考、已经缴纳58元的考生,请带好收据,作为凭证冲抵考试费。参加七月份全国理论统考的考生,请携带好发票的相关部门一联(白色),作为收费凭证、予以收回。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