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推进“清剿火患”战役,坚决预防和遏制外墙保温材料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州公安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联合制定下发《海南州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联合整治,历时2个月,分为3个阶段,主要针对外墙保温系统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已竣工投入使用、已完成节能改造的建筑;重点整治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封堵不严,防护层脱落、开裂,保温材料裸露;在有保温层的外墙上设置广告牌、灯箱等高温用电设备,建筑周边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没有明确消防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建筑消防设施缺乏维护保养,不能正常运行等四类。对存在封堵不严,防护层脱落、开裂,保温材料裸露的,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封堵、覆盖;禁止在有保温层的外墙上设置广告牌、灯箱等高温用电设备;禁止在建筑周边地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在建筑的醒目位置设立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及防火要求标识,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没有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管理人员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的,依法责令改正,落实维护保养制度并实施行政处罚;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整治要求,一是各地要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扎扎实实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二是要将专项整治和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及“清剿火患”战役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积极整治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环境;三是公安机关、城建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通力配合,成立联合检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整治的,要责令重新治理,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四是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用易燃保温材料和燃放烟花、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引发火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审核人:赵靖 原作者:王鹏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