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净化辖区内消防安全环境,整顿消防产品市场秩序,海东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将消防产品整治工作列为支队重要工作之一,积极提请当地政府协调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建立了“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模式,多次开展联合检查。截止目前,海东地区共检查消防产品使用单位223家,检查各类消防产品370余件(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8份,查处消防产品违法案件19起,罚款金额36800元。其中,对海东嘉诚酒店聚龙浴都洗浴中心使用的由河南省长垣县新蒲板牌加工厂生产的蓄光消防安全标志及乐都康泰大酒店使用的由德州亚太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防火阀经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为不合格消防产品的情况,支队及时向海东地区质监局及工商局递交《行政执法建议书》,并联合质监、工商等部门对不合格消防产品销售单位进行检查,由工商局依法对销售不合格消防器材的海东地区达安消防器材销售部进行行政处罚,处罚金额6863元,并没收不合格消防产品10件,没收非法所得51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