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社区居民火灾防范意识,切实增强社区居民防控火灾的能力和水平,格尔木市政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着力推进社区“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努力构建平安和谐社区。
建立健全组织,完善各类制度。“清剿火患”战役中,各街道办事处把消防工作纳入居委会的工作职责,成立了由社区主任为组长的消防工作小组,居委会成员、各小组组长参加带领综治办人员开展消防工作。同时,依托社区治安管理人员,建立治安防范与消防工作相结合的治安消防巡查队,主要担负社区防火检查、防火巡查等工作。为了规范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社区制定了居委会消防工作、消防设施管理、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消防检查等多项制度,建立完善了隐患举报受理、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等消防工作基础台帐,逐步提高了消防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确保了社区消防工作有章可循,责任落实。
加大经费投入,夯实基础设施。针对社区消防器材匮乏的问题,各社区采取政府为主、社会资助、自补自给等方式,多方筹措资金,大力加强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为社区设置了消防器材箱、干粉灭火器、消防斧、消防铁锹等器材,并在社区居民小区突出位置设置了社区居民防火公约及固定防火宣传栏和消防安全警示牌,进一步夯实基础设施。为了管好用好消防设施,社区确定专人负责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消防设施,确保社区消防设施的完整好用。
落实责任体系,强化安全意识。为了将消防工作落到实处,街道办和社区将消防工作纳入社区综合管理体系,与其它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严把火灾防控和宣传“关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按照“网络化”排查整治方案要求,社区居委会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社区治安消防工作形势,研究制订处置对策,专题安排部署重点季节、重大节日、重要时期消防工作,提出了社区消防工作的建议和措施,确保了社区消防安全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良好局面。
严查火灾隐患,确保居民安全。为确保辖区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各社区以“清剿火患”战役为契机,创新举措,实行定岗、定位,并积极聘请社区“三员”,即每个社区一名社区消防督导员,每个居民小区一名小区消防管理员,每栋楼层一名消防宣传员,并联合辖区消防大队重点对有关场所的消防设施配备、安全出口的畅通、指示标示、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存有易燃易爆危险和化学物品等进行检查,并逐一登记造册,叮嘱各场所安全负责人要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和自我预防意识的宣传和学习,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
广泛开展宣传,注重教育引导。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防火监督人员和社区综治办工作人员将消防知识宣传和防灭火技能有机的结合起来,重点就发生火灾时“如何预防火灾、如何疏散及逃生、如何使用灭火器材、如何扑救初起火灾”等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知识进行培训,并为居民进行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家庭一般火灾处置的演练,使社区居民不断提升消防安全常识和掌握最基本的防火、灭火、疏散和逃生自救技能。同时,针对社区居民消防意识淡薄等特点,社区综治办管理人员不断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定期开展“消防宣传进家庭”活动,充分依托各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等设施,在社区内张贴醒目的消防宣传标语,消防宣传警示语、消防警示漫画等,使社区居民在耳濡目染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原作者:王有德 审核人:郑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