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官兵的条令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部队战斗力,确保部队高度稳定。格尔木支队结合正在开展的“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狠抓车辆安全,推行“一、二、三、四”措施狠抓车辆安全,切实加强车辆安全管理。
“一个做好”即:做好车辆派遣审批制度,严格执行车辆外出请示报告制度,落实车辆派遣和使用管理规定,机关行政车辆由支队司令部统一管理;运输车由后勤处管理;大队行政车、中队消防车由大队、中队管理。驾驶员出车时必须“三证一令”齐全;归队后,用车领导在派车命令上签字后,由驾驶员交司令部管理部门,并汇报车辆运行情况。
“二个强化”即:强化驾驶员驾驶技术,支队对新任驾驶员在上岗前均进行了再次复训考核,从而坚决杜绝车辆事故发生;强化良好的驾驶作风,坚决杜绝“开快车”、“英雄车”和“霸王车”。自觉树立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
“三个严格”即:一是严格驾驶员管理;二是严格落实检查车辆器材保养制度;三是严格驾驶员在动用车辆外出执勤时,必须由值班干部跟车,根据任务、道路、气候特点提出安全要求,在执勤出警任务中遇到险要道路,跟车干部要亲自勘察、指挥,并注意劳逸结合,保证驾驶员的休息、睡眠。
“四个加大”即:一是加大车辆检查保养力度;二是加大落实器材维护、保养、检查力度;三是加大对器材的使用熟悉力度,不断提高和创新器材使用方法;四是加大检查与评比力度。
下一步,格尔木支队将继续坚持以狠抓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为着力点,从易发生事故案件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入手,坚决遏制事故案件的发生,确保部队高度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