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进一步提高消防执法服务水平,改善执法质量、转变执法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海南支队立足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原则,遵循“四转变四强化”全力推进全州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牢固树立消防监督执法新形象。
一是转变执法观念,强化亲情人性化服务。支队要求各级监督执法人员在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在日常监督执法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努力做到人性化执法、亲情化服务,实现了从单一化消防监督向人性化服务的转变。在监督执法时先把服务摆在首要位置上,以服务为原则,帮助重点单位解决消防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在执法中凸现服务,在服务中体现执法,把服务置于监督之前,更好地体现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切实提高服务对象对消防执法工作的满意度,以此树立海南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良好形象。
二是转变执法作风,强化文明热情执法。支队各级执法人员要不断强化执法自觉性,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单位公开执法程序、方法、时限和结果,切实提高执法透明度,同时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把文明执法作为执法工作的首要标准,举止谈吐要热情文明,对待单位存在的问题要耐心细致的进行讲解,阐明不符和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条款,然后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依据和条款程序进行处理,严禁出现态度恶劣,行为举止粗俗的现象,用良好的服务树立消防执法队伍的文明形象。
三是转变执法方式,强化执法质量。在日常监督执法工作中,监督执法人员要突出教育,对单位存在的违法问题和存在的火灾隐患采取以教育为主的方法,加大说服教育力度,立足以教育促使单位整改火灾隐患,避免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以罚代改、一罚了之的现象出现,并通过说服教育和适当的行政处罚促使单位整改火灾隐患,既提高了服务质量,又促进了隐患整改。
四是转变执法方向,强化各企业安全意识。支队各级监督执法人员要在执法工作过程中把消防宣传贯穿于消防监督执法活动的始终,做到先宣传,后执法,把宣传消防法律法规作为检查的重点,突出执法宣传,在每次执法检查的过程中针对单位存在的隐患,先对单位的责任人和法人进行消防常识的宣传,把宣传和检查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既要提高单位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又要有效促使单位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增强企业和个人的消防安全意识,融洽执法者和被检查对象的关系。
审核人:孙旭满 原作者:王鹏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