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是全省的一个农业大区,每年农村火灾约占火灾总起数的60%以上,为进一步提高农村抵御火灾的能力,预防和减少农村火灾事故的发生。海东支队认真研究分析当前农村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清剿火患”战役成功经验,通过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夯实农村消防工作基础,为构建和谐农村创造安全稳定的消防环境。
把好体系建设关,加速消防工作管理体系建设。支队在全面总结近年来农村消防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从发展战略部署上充分考虑统筹城乡消防工作发展的需要,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统筹规划,深入推进。结合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开展,支队积极向地委、行署请示汇报,推动政府下发文件,要求各级政府重视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强化工作领导,逐级签订责任状,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辖区各大队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向当地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汇报各乡镇的消防安全情况。有效调动基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级人员做好农村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支队借鉴“清剿火患”战役经验,推行农村消防工作“网格化”排查整治,定网格、定责任、定专人,采取“分片、定点、包干”的形式,将消防安全责任逐层分配各县政府、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家庭。各级领导通过分片包干、联系督办等方式对所在网格区域负责,保证消防安全责任到人、落实到户。
把好队伍建设关,提高农村灭火救援攻坚能力。针对农村消防水源缺乏,消防基础设施落后,支队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农村消防道路和消防水源建设,逐步解决了消防车道不畅、无法调头以及无水源、贻误灭火最佳时机等突出矛盾。同时,针对农村消防力量薄弱的实际情况,支队坚持走“多措并举、群防群治”路线,大力推进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构筑群防群治网络体系。目前,乐都县高庙、高店、雨润3个乡镇及10个行政村成立了农村义务消防队,配备了消防车、手台机动泵等消防器材,担负起消防安全巡逻,初期火灾扑救,开展消防宣传等重任。在2012年全区消防工作会议上,行署副专员赵生启指出:年内行署、各县政府将加大农村义务消防队建设力度,各县争取尽早成立义务消防队。农村义务消防队的逐步建立将使海东消防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进一步完善农村消防安全体系的同时,也提升了消防部队的灭火救援力量。
把好隐患排查关,强化农村火灾事故防控能力。为解决农村隐患排查存在盲区的问题,支队充分发挥派出所、村委会的作用,利用民警、村干部对地段和人口熟悉的优势,强化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加大派出所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力度,发动乡镇街道、村民组织和广大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自查,认真排查和整改身边的火灾隐患。在排查中,各单位坚持做到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处。同时,辖区各单位深入各镇、村、组,指导村委员会做好家庭防火和宣传教育工作,接受基层单位、农民群众对火灾隐患的举报、投诉,及时纠正和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
把好宣传教育关,着力提升农民群众防火意识。消防宣传是推进农村消防工作的保障。没有宣传,农民的自觉性、主动性无从说起。今年,支队针对农村消防宣传工作点多、面广、线长、分散的特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电视、广播、报纸等载体,在农村中广泛进行防火、灭火常识、火灾自防自救、安全疏散等知识的宣传。同时,还组织消防人员深入到农村,大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张贴防火标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宣传消防法律法规、讲解消防安全知识、纠正不良消防安全习惯等方式,把消防知识传递到千家万户,做到宣传内容具体化、载体广泛化、方法多元化。在此基础上,辖区各单位通过不定期在乡镇、村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组织广大农民群众进行集中培训,以保证村民都能自觉落实各项防火措施。今年以来,全区消防部队共举办农村消防安全培训24次;联合乡镇派出所开展消防宣传教育15次,发放消防宣传资料6000余份,悬挂宣传展板60块,在乡镇街道刊登宣传栏50处,切实把消防宣传触角延伸到农村每个角落。